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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股份董事会换届延期,公司退市仍面临股民索赔

时间:2023-08-22 18:53:56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8月21日,退市至新三板的未来3(曾用简称宏达矿业,未来股份)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于2023年8月21日届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事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股份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近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未来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我们被选为代表人律师,曾投资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参与维权。”

凡是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1月18日收盘时持有未来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梳理公告发现,2021年11月23日,未来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6号)。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未来股份的违法事实包括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中国证监会认为,未来股份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颜静刚、崔之火等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未来股份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5.16亿元,公司主要经营贸易业务和医疗服务业务。2023年6月28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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