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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营收净利持续下滑 仍对股东巨额授信

时间:2022-06-06 10:56:19    来源:大雪财经    

2022年一季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66.34亿元,同比下降14.95%;其中净利息收入为275.47亿元,同比下降18.71%。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37.24 亿元,同比下降10.23 亿元,降幅6.94%;基本每股收益0.31元,同比减少8.82%。

民生银行一季度表现不佳,还遭巨额罚单,似乎暴露了自身经营和内控机制的不足。3月16日,山西银保监局对民生银行太原支行连发8份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违规事实包括未经总行授权开展兜底承诺业务;未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公章使用登记簿记载不真实;未按照‘穿透’原则计提拨备;发放实际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在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过程中提供隐性担保。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改正并对其罚款1710万元。

四家股东的质押比例皆过半

1996年,由中华全国工商联负责组建,并由广州益通集团公司、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山东泛海集团公司等59家单位作为发起人的民生银行在北京成立。民生银行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于2000年、2009年先后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挂牌上市。

年报显示,民生银行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民生银行约17.84%的股份;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18.89亿股,持股比例达4.31%,其中约18.51亿股已质押;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8亿,持股占比4.18%。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持有18.03亿股,持股比例为4.12%,质押17.99亿股;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全部所持民生银行13.80亿普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1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80亿股,占比达2.92%,质押12.71亿股。

据中登公司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6月2日,民生银行质押无限售股数量达72.35亿股,质押笔数达124笔,质押比例高达20.40%。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民生银行的全部12.80亿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其中0.09亿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12.71亿股被司法标记。

此外,2022年3月16日,因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泛海集团发生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涉及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5.38亿元,北京金融法院对中国泛海持有的14.11亿股民生银行股份进行司法标记,其中1股进行司法冻结,3.89亿股进行轮候冻结。

中国泛海所质押的全部股份遭轮候冻结

2022年4月8日,民生银行再次公告称,包括此前被司法标记的14.11亿股在内的全部17.9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占民生银行总股本比例为4.11%。

截至该公告日,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25.54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银行总股本比例为5.83%。其中质押股份25.51亿股,占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99.86%。本次轮候冻结的17.99亿股,占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比例为70.46%。

另外,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数达14.11亿股,占其所持民生银行股份比例为55.23%,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22%。

除中国泛海自身面对轮候冻结外,其一致行动人曾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出现2次被动减持。2021年7月28日,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因触发贷款协议约定导致被动减持其持有并质押的1.42亿股H股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0.32%。此次减持后,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民生银行28.9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2%。其中质押股份25.05亿股,司法冻结3.89亿股。

2021年8月2日,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又因贷款而被动减持1.19亿股股份。此次减持后,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数合计为27.78亿股股,其中质押23.86亿股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14日,因债务纠纷,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拍卖泛海集团所持的3.89亿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拍卖将于2021年8月1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然而,因泛海集团与平安信托协商一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回上述拍卖。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民生银行仍对部分股东的提供高额授信。2021年9月28日,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同方国信期限2年最高205亿元的授信额度。然而,同方国信2020年的净利润为45亿元。

2021年11月30日,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和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的统一授信提案,分别给予其216.05亿元和184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都为2年。然而,2020年,中国泛海实现合并收入204.41 亿元,净利润甚至亏损67.48亿元;巨人投资2020年实现汇总净利润51.81亿元。

营收降幅达8.73%

年报显示,2021年,民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88.04亿元,同比减少161.47亿元,降幅高达8.73%;实现营业利润361.42亿元,同比减少2.82%;实现归属股东的净利润343.81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同比增长仅0.21个百分点。

分季度来看,2021年一季度,民生银行实现147.47亿元的全年最高归母净利润;2021年第四季度,民生银行亏损11.06亿元,拉低全年业绩表现。

尽管民生银行的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的总额都有所增加,但净利差和净息差都双双降低。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银行资产总额为69527.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53亿元,增幅0.0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0456.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7.61亿元,增幅4.98%;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8.19%,比上年末上升2.74个百分点。

负债总额63662.4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7.38亿元,降幅0.67%。吸收存款总额37757.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5.87亿元,增幅1.28%,在负债总额中占比59.31%,比上年末上升1.14个百分点。

然而,民生银行2021年末净利差为1.81%,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净息差为1.91%。同比下降0.23个百分点。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导致民生银行的利息收入同比减少158.5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利息收入同比减少31.00亿元。

利息净收入和非利息净收入跌幅超6%

据年报披露,2021年民生银行的利息净收入为1257.75亿元,同比下降6.99%,在营收中占比为74.51%;受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增加的影响,民生银行利息支出总计1519.04亿元,同比增长0.3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民生银行的非利息净收入为430.29亿元,同比下降13.47%,在营收中占比为25.49%。受代理趸交保险以及融资类信托等业务规模持续压降影响,相应的代理手续费收入下降,民生银行2021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275.66亿元,同比减少0.35%,占总营收的比例为16.33%;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54.63亿元,同比减少66.00亿元,降幅高达29.91%,在营收中占比仅为9.16%。

不仅利息净收入和非利息净收入分别同比减少94.49亿元和66.98亿元,而且费用还在增加。年报显示,民生银行2021年业务及管理费492.32亿元,同比增加7.98亿元,增幅1.65%;成本收入比为29.17%,同比上升2.98个百分点。其中员工薪酬(包括董事薪酬)合计310.15亿元,较上一年增加9.82%。

频繁违规

从2022年4月至5月末,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民生银行就有8个分行/机构因经营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超400万。3月21日,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罚款490万元,民生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的违法违规多达16条。

5月25日,因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北京银保监局对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80万元。

5月18日,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甘肃银保监局对民生银行兰州永新小微支行给予警告,并处于1万元罚款。

5月18日,由于“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并购贷款不审慎、违规发放贷款、超项目进度发放贷款”,安徽银保监局对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罚款150万元;同日,对时任中国民生银行地产金融事业部合肥分部的总经理苏宝童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当事人对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5月19日,安徽银保监局对同一机构的客户经理万徽警告并罚款5万元。

5月12日,由于“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台州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台州支行罚款35万元。

5月11日,贵州银保监局对民生银行贵阳分行罚款90万元,其主要违规案由有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规模、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项目贷款“三查”不尽职;并对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范文若、牟珉和汪浩分别罚款5万元。

4月13日,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刘洪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军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唐山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唐山汇通路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刘洪涛和杨朝军给予警告。同日,还对民生银行唐山丰润支行处35万元罚款;对张召给予警告。

4月7日,因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大同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大同分行罚款25万元。

4月1日,因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南阳银保监分局对民生银行南阳分行罚款50万元。(来源|大华观察)

标签: 民生银行 同比下降 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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