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业 > 正文

ST步森上半年净亏损1822万,行政处罚落地股民可索赔

时间:2023-08-25 09:56:27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8月23日晚间,ST步森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报告。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51.19万元,同比下降16.61%,净亏损1822.00万元,亏损同比减少44.99%。

从资产方面看,公司报告期内,期末资产总计为2.63亿元,应收账款为5596.84万元;现金流量方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1.2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127.63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于上半年业绩变动的原因,公司此前在预告时解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尚未处在恢复过程之中,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聚焦主业的发展目标,多措并举努力实施降本的经营策略,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对ST步森行政处罚落地,公司或遭投资者的索赔。8月15日晚间,ST步森公告称,当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3号)。

经查明,2021年1月22日,步森股份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2021年6月,步森股份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知悉上述冻结情况。步森股份迟至2021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步森股份时任董事赵玉华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王春江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知悉该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披露赵玉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2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步森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处罚后,王春江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2年4月16日及22日披露上述相关情况。

浙江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相关当事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决定对ST步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ST步森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步森股份董事会秘书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22年11月11日收盘时持有ST步森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步森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注册资本1.44亿元,公司坚持男装品牌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步森男装”为主打品牌,以“舒适商务男装”作为产品核心理念,推出了多类别、多款式的商务休闲男装。

标签: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