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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收深交所监管函,公司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

时间:2023-08-17 17:56:53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相关资料图)

8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天海防务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2023年4月15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2022年1月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泰船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旭东控制的钦实(泰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出资金370万元。2022年1月21日,上述资金已偿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旭东未能保证公司独立运作,公司总经理占金锋、财务总监张晓燕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请天海防务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天海防务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早在2022年8月2日,上海证监局曾对天海防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等违规违法事实。

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全资子公司金海运时任执行董事李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海运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王志宏、时任财务负责人翟宏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金海运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天海防务副董事长吉春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天海防务时任财务总监兼任金海运财务总监白雪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天海防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天海防务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7.28万元,位于上海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

业绩方面,公司于4月21日晚间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6.58亿元,同比增加7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12万元,同比增加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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