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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下属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公司被立案还面临股民索赔

时间:2023-07-10 19:07:26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资料图片)

7月7日晚间,棕榈股份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系“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 项目”设立的SPV公司。现因参与实施的PPP项目协议产生纠纷事宜,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市中院”)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提起行政诉讼,并于2023年7月7日收到宁波市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浙02行初85号),宁波市中院已决定受理案件。

棕榈股份表示,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PPP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发生纠纷需进行行政诉讼。本次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是行政诉讼。

上述案件涉案的金额为4.74亿元。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8%。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上市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棕榈股份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于这次被立案的原因,棕榈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5月31日收盘时持有棕榈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2022年4月21日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指出,棕榈股份在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了梅州时光土地出让事项及地块收回补偿款,但未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直至2022年1月29日《2021年业绩预告》中首次披露了该土地出让事项对公司损益的预计影响,迟至2022年3月18日才完整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7.8条的规定。此外,由于棕榈股份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7.4.1条、第7.4.2条规定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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