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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独家】光智科技股民索赔案即将开庭,律师征集更多受损投资者维权

时间:2023-06-28 16:57:16    来源:雷达财经    


(资料图片)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6月28日,雷达财经从证券律师吴立骏处了解到,光智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将于7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光智科技受损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3年3月20日,光智科技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光智科技因SAP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导致2021年年报中净利润等科目存在错报。2022年12月12日,光智科技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就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

朱世彬作为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光智科技、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12月20日,光智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提到,公司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重新测试了生产费用对各类存货和成本结转的影响金额,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21年年度净利润643.63万元,变动幅度达60.38%。

对此,深交所指出,光智科技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光智科技还曾曝出过公司实控人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12月3日,深交所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智科技,300489.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明,针对光智科技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在光智科技“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及建筑工程环节,光智科技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光智)向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5家设备中间商、贵溪市三元冶炼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总承包商五河县建筑公司以预付款形式转账,上述主体在收到款项后将预付款转入光智科技实际控制人朱世会控制的关联企业。导致形成对光智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7.70亿元。

对此,深交所将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世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20年5月14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买入光智科技,并在2021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免费报名可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光智科技成立于2006年,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司聚焦高性能铝合金材料、红外晶体材料、红外镜头、激光器件、红外探测器、医疗探测器、红外整机及系统等业务,产品主要用于车载夜视、自动驾驶、电力安全、环境保护、医疗检测、航空航天、安防监控、智慧工业、人工智能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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