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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行政处罚对涉及年份具有广泛性影响,正面临股民索赔

时间:2023-06-13 20:39:34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12日晚间,合众思壮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资料图片)

公司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拟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终报告为准。

公司拟对行政处罚涉及的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行政处罚事项对相关事项发生当年的财务报告具有广泛性影响,2018年将由盈利变为亏损,其他年度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行政处罚事项对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一期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且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

另外,公司将对2017-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21日合众思壮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合众思壮违法事实有四项,包括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监管发现,部分来自客户的收入,其实是来自于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证监会指出,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这也带来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进而违反了《证券法》。

基于查明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袁学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侯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还持有合众思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合众思壮的经营业绩压力较大。本次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公司解释称,财务费用高企及计提资产减值是公司连续4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其中,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近4年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达到13.22%,远高于同业公司均值0.63%。而从从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例来看,公司近4年合计减值金额达到营业收入的27.02%,远高于同业公司均值5.94%。

天眼查显示,合众思壮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7.44亿元,公司是中国较早进入卫星导航领域的企业之一,业务覆盖高精度、时空物联、智能制造等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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