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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医药被罚2.85亿元 牵出一桩长达3年的垄断往事 关注

时间:2023-06-02 11:33:56    来源:大雪财经    

远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00512.HK,下称“远大医药”,公司),因垄断药物被处罚。


(相关资料图)

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汇海”)因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被没收合并罚款超3亿元。

远大医药持有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99.84%的股权。公告显示,该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49亿元,并处罚款1.36亿元,合计2.85亿元。事件的另一方武汉汇海,被没收合并处罚款0.35亿元。

与此同时,远大医药也发布公告,称已终止垄断协议并积极落实整改要求,预计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持续影响。巧合的是,该事件发生的2016年到2019年间,公司核心产品利舒安的销售额不断上涨,成为大单品。

2022年,远大医药将更多重心放在创新药、创新器械等领域。创新布局能否开花结果,还有待观察。

01

垄断原料药被罚

监管层的处罚决定书,披露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根据国家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6月到2019年7月,远大医药子公司与武汉汇海垄断的产品为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当时,在国内具备该两款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而武汉汇海是后者的包销商。

期间,远大医药子公司向武汉汇海提供两个补偿,换取后者停止销售垄断产品。其一,远大医药子公司先向武汉汇海低价销售制剂产品,之后以高价回购。其二,远大医药子公司要求其他制剂企业向武汉汇海低价销售制剂产品,之后由武汉汇海高价转卖。

这里面,制剂产品是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即涉事原料药的下游成品。2016年到2019年,远大医药子公司所掌握两款原料药的市场份额,均为100%。

垄断上游原料药后,远大医药子公司与下游制剂企业展开交易,方式有三种。其一,要求制剂企业向其低价销售制剂成品;其二,要求制剂企业以支付推广费、研发服务费等名义和方式向其返利;其三,要求制剂企业按照其规定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成品。

最终,国家监管总局认定远大医药子公司滥用涉事原料药在中国市场的支配地位,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向其他制剂企业实施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行为。其中,监管层提到相关制剂被列入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不合理的交易行为“不仅影响患者正常用药,还增加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损害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远大医药子公司的处罚,共分为三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9亿元、按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38亿元3%(即1.36亿元)的罚款。

对此,远大医药也发布公告, “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完善销售及合规体系,积极妥善解决相关整改要求,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积极与客户沟通,合法合规的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

同时,远大医药披露处罚金额占集团2022年综合营业收入的3.48%、持有人应占溢利的15.85%,预期不会对集团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02

不再披露心脑血管核心产品收入

垄断事件背后,牵扯出了远大医药核心产品。

通报里所提到的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盐酸肾上腺素等原料药,可制成注射液。远大医药拥有该类原料药所生产的注射液,商品名为利舒安,属于心脑血管药物。换言之,公司当年通过垄断上游原料,或为自家的利舒安谋利。

国家监管总局的通报中,也披露了相关细节。一些制剂企业与远大医药子公司构成竞争关系,但前者受迫于上游原料被垄断,低价向远大医药子公司出售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之后远大医药子公司将其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利舒安的销售额为1.24亿元,到2019年已突破5亿元,成为远大医药核心大单品。所属的心脑血管药物有四大品种,2019年合计销售额12.49亿港元(约11亿元),同比上涨40.6%,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8.95%。

该增长之势,之后延续。2020年、2021年,心脑血管药物四大品种的收入分别为13.64亿港元(约12.3亿元)、18.33亿港元(约16.6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1.5%、21.3%。

2022年,因为远大医药未在年报里继续披露心脑血管药物四大品种的收入,所以销售情况无从得知。不过,由于心脑血管药物主要在国内销售,通过客户划分构成,或可得到些许端倪。

2022年,远大医药的营业收入95.62亿港元(约88.6亿元),剔除汇率影响同比增长15.1%。按区域划分,同期中国客户收入74.54亿港元(约67.5亿元),同比上涨0.43%;境外客户收入21.08亿港元,同比上涨78.9%。

不止如此,远大医药的原料药板块也仅小幅上涨。2022年,公司原料药及其他产品的收入约10亿港元(约9.1亿元),2021年为9.89亿港元(约9亿元)。

没有了核心产品收入的披露,远大医药在2022年报中反复提到创新研发。近些年,公司开始布局创新药和创新器械,确立了制药科技、核药抗肿瘤诊疗及心脑血管精准介入诊疗科技、生物科技等三大领域。今年5月,公司披露两款创新产品,血管内双模成像设备Novasight获批于国内上市,纳米混悬滴眼液向美国FDA递交新药上市申请。

2022年,远大医药研发开支5.32亿港元(约4.8亿元),同比上涨60.4%,累计在研项目136个。与之相反,市场推广费用4.99亿港元(约4.5亿元),同比下降21.4%,公司解释为“年内销售人员主要作出针对性的部署和工作,以更具效率的方式推广新产品”。(思维财经出品)

内容来源:《投资者网》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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