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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讨薪”70万败诉,7000亿哈尔滨银行不能“怂”

时间:2023-05-25 16:52:20    来源:大雪财经    

近日,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便因向该行原先一位支行长“反向讨薪”失败一事登上热搜。


(资料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二审判决书显示,郑某于2010年10月入职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中途合同到期双方又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续签的合同期限到2020年10月。

2017年11月,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对郑某作出免职处理,免去其哈尔滨银行滨海新区支行行长的职务,将其调入天津分行资产清收中心工作。

不过,事情到此并未结束。2021年6月3日,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作出《关于给予郑某开除处分的决定》,决定给予郑某开除处分并对违规行为发生年度(2013-2016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100%追索。而根据《关于对郑某绩效追索的通知》所载,上述四年的绩效薪酬合计约70.67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已于2017年11月知晓相关问题并对郑某作出免职处理,于2021年6月向郑某送达《关于对郑某绩效追索的通知》对2013年至2016年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追索时,已超过仲裁时效,故郑某提出的时效抗辩成立。因此,对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不服,遂提起上诉。但最终,二审法院也驳回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02

“反向讨薪”成常态?

哈尔滨银行的操作并非个例。“反向讨薪”已是近期银行业的一大焦点话题。就在今年财报发布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也曾因“反向讨薪”引起市场关注。 

据招商银行2022年年报披露,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2022年,其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渤海银行2022年年报也显示,对发生违规违纪、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的相关责任人,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2022年,该行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相当于人均被追回4.76万元。

此外,城农商行中,九江银行2022年绩效追索扣回总金额163万元。

除上述三家银行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2022年度均出现了“追索扣回”的词汇,并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比如,工行年报表示,该行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水平取决于该行整体、员工所在机构或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衡量结果,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促进风险与激励相平衡。

“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的员工,本行视严重程度扣减、止付及追回相应期限的绩效薪酬。”工行表示,报告期内,该行按照相关办法对因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等情形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均进行了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

那么,“反向讨薪”的背后,是不是有相关的制度规范?在什么情况下,银行人员的薪酬可以被追回?  

2021年,监管机构下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保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明确对银行、保险、AMC、信托、消费金融、金融租赁等银行保险机构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回薪酬的情形。

具体来看,发生下列情形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

一是银行保险机构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

二是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是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的;

四是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指导意见还指出,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同样适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拒不配合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调整工作岗位、司法诉讼等合理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目前,相关机制已逐渐完善。今年3月24日,原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文中披露,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03

哈尔滨银行业绩之困:

营收净利连续三年下滑

“反向讨薪”败诉,哈尔滨银行不能认“怂”。毕竟,“薪”讨不回,业绩还要求增长,内部也要求稳定。

最近发布的2022年年报数据显示,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71亿元,同比增4.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亿元,同比增长102.41%。

结合过往经营数据来看,哈尔滨银行2022年的经营数据有所好转。毕竟,该行近年来的表现,真的是不尽人意。

历年年报数据显示,自2015年开始,哈尔滨银行的归母净利润开始出现同比增速放缓的态势。其中,2015年-2018年,该行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7.41%、10.03%、6.99%、5%;到了2019年,该行的归母净利润不再止于“同比增速放缓”,而是转为“同比下滑”。2019年-2021年数据显示,该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58亿、7.46亿、2.7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87%、79.04%、63.24%。

与此同时,哈尔滨银行的营收也处于下滑的趋势。2019年-2021年数据显示,该行分别实现营收151.24亿、146.06亿、123.20亿元。

不过,从盈利指标来看,依旧不容乐观。数据显示,2022年,哈尔滨银行净利差为1.58%,和去年相比下降了0.16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1.55%,和去年相比下降了0.33个百分点。不过,该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有所提升,2022年为0.10%,和去年相比提升了0.04个百分点。

需要关注的是哈尔滨银行的不良率。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哈尔滨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2.187亿元,不良贷款率2.89%,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2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1.71%,哈尔滨银行的不良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

整体经营情况的不乐观,也进一步映射到了资本市场。自2014年3月登陆港交所主板后,哈尔滨银行股价便持续下跌。截至发稿前,哈尔滨银行股价报0.246港元。

04

高管密集变动

新行长压力不容小觑

高管层面,哈尔滨银行近年来也不够稳定。

自2021年开始,哈尔滨银行的高管层便开始了密集变动。

2021年3月,该行原董事长郭志文任职期满离职,由邓新权接下接力棒。同时,哈尔滨银行还一次性选举并委任了副董事长、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然而,仅过一年时间,2022年3月31日,哈尔滨银行公告称,孙飞霞因个人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同时辞任的还有行长吕天君,二人不再担任集团任何职务。

在哈尔滨银行原行长吕天君、原董秘孙飞霞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几天后,两人陆续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哈尔滨银行原党委委员、行长吕天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吕天君被查的一天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再发布消息称,哈尔滨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孙飞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显示,吕天君先后担任过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等职,2017年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行长,2018年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孙飞霞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先后担任哈尔滨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

从辞职到被调查,哈尔滨银行两名原高管在短时间内有如此重大的变动,在银行界并不多见。

伴随着吕天君、孙飞霞被带走调查,哈尔滨银行董事会3名执行董事仅剩1人。2022年7月,哈尔滨银行委任姚春和为行长,今年3月份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

简历显示,姚春和是一位“75后“,曾在工行系统内工作接近20年。2003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工行大连分行担任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工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大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不过,面对不断下滑经营业绩以及亟需改革的内部环境,姚春和所面临的压力也不容小觑。

内容来源:科技金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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