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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前首富袁亚飞10年市场禁入,*ST宏图受损股民咋办? 世界速读

时间:2023-04-20 18:46:13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资料图)

因财务造假,昔日南京首富袁亚非和他实控的*ST宏图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据公告,4月18日*ST宏图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事先告知书显示,*ST宏图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两方面的违法事实。其中在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方面,经查,2017年至2018年,*ST宏图通过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虚减负债方面,*ST宏图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01亿元、97.48亿元、97.48亿元,占当期披露负债的比例为81.28%、104.73%、106.40%、103.34%、101.75%,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ST宏图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关联方担保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告知书还披露了袁亚非指使*ST宏图财务造假的细节:三胞集团是宏图高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在集团总裁室会议上决策由*ST宏图财务部门解决*ST宏图实际业绩情况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安排时任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负责对接*ST宏图财务部门,檀加敏按照会议要求口头下达任务给*ST宏图时任财务总监宋荣荣、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时任财务管理部经理刘正虎,由其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由于三胞集团财务部垂直管理*ST宏图财务部,*ST宏图财务报告需三胞集团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同意后才能披露。三胞集团作为*ST宏图控股股东,授意、指挥*ST宏图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表外融资少计负债。

告知书指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已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时任副总裁檀加敏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证监会拟决定对袁亚非做出十年市场禁入、警告、罚款200万元的处罚,对三胞集团罚款400万元,对檀加敏采取警告、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并罚款125万元,*ST宏图被罚款200万元。与此同时,*ST宏图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廖帆、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宋荣荣等其他十余位涉及人员均被给予了罚款、警告等处罚。

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ST宏图(600112)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随着事先告知书的下达,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因此,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宏图股票于2023年4月19日停牌,于2023年4月20日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宏图”变更为“*ST宏图”。

同时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宏图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ST宏图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月20日,复牌的“一字板”跌停。

天眼查显示,*ST宏图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1.58亿元,公司以零售连锁、互联网金融、电子制造、房地产为四大主业,实际控制人为曾以400亿元财富跻身为南京首富的袁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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