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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球精选!思泉新材因合规被监管提示:业绩承压毛利率下滑,招股书曾不合格

时间:2022-09-28 22:49:29    来源:港湾商业观察    

《港湾商业观察》王心怡 李镭


(相关资料图)

9月29日,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将于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会。

今年年初,刚因招股书写作不合格而被要求全面修改,加上此前一年时间内,18次股权转让的密集程度,都令市场对公司对其发展存有疑虑。

而财务数据方面,思泉新材也同样面临着窘境:一方面公司毛利率急速下滑,另一方面今年公司业绩前景也不容乐观。

思泉新材上市之路能否过关?

01

增收不增利,2022业绩承压

官网及招股书显示,成立于2011年,思泉新材一家以热管理材料为核心的多元化功能性材料提供商,致力于提高电子电气产品的稳定性及可靠性。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热管理材料、磁性材料、纳米防护材料等,是国内专注于电子电气功能性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思泉新材已成为小米、vivo、三星、ABB、伟创力、比亚迪、富士康、华星光电、深天马、闻泰通讯、华勤通讯、龙旗电子等的合格供应商。

虽然背靠不少知名企业,但思泉新材的“增收不增利”现象也尤其明显。

2019年-2021年,思泉新材实现营收分别为2.73亿元、2.95亿元以及4.49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656.38万元、5299.17万元、5738.8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217.55万元、5132.97万元、5448.18万元。

换句话,在2021年营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思泉新材净利润则增长缓慢。这不免令投资者疑惑,其增收不增利是短期现象,还是长期趋势?

而从思泉新材上会稿披露的今年上半年数据来看,无论营收,还是净利润,都有所承压。

思泉新材表示,2022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至4.5亿元,同比变动-6.43%至0.2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8万元至5768万元,同比变动-8.20%至0.51%;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万元至5500万元,同比变动-8.23%至0.95%。

02

毛利率下滑严重,研发费用率弱于同行

另外,报告期内,思泉新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68%、34.67%和27.61%。不难看出,2021年公司毛利率下滑超过七个百分点,显然不可谓不严重。

公司表示,2019-2020年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有所下降。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人工合成石墨散热材料(包括人工合成石墨散热片和人工合成石墨散热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该领域竞争逐渐加剧,毛利率在2021年快速下滑,未来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冲产品价格下降,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可能会出现持续下降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思泉新材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厂商或其组装厂、零部件生产商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0.21%、29.69%和32.9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

其次,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PI膜的供应商较为集中,主要包括SKPI、达迈科技、金响国际(采购韩国SKPI的PI膜)、瑞华泰及中天电子,2021年公司向前述供应商采购PI膜合计占PI膜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90%,公司存在核心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的风险,若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难以及时获得足够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招股书及募资方面,思泉新材也多次表达了对研发的重视,此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在研发费用方面,思泉新材报告期内分别为1586.64万元、1606.52万元、2735.11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82%、5.44%以及6.09%,可见2021年的确增加不少。

但是,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则显得仍有差距。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98%、7.03%以及6.80%。

思泉新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稳定增长,但研发费用率仍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处于发展中阶段,研发人员数量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03

招股书曾不合格,股权一年18次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份,思泉新材因招股书“写作水平不过关”,被深交所要求全面修改、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内容,以简明、平实的语言描述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核心技术门槛等;删除与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无关的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状况、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

有市场人士认为,连招股书写作都不合格,多少说明了公司在基本能力方面,包括上市进程方面显得仓促,有所不足。

与此同时,还有不少消息提及到,在思泉新材的历史前沿中,曾在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公司的股权发生了18次转让,特别是2019年7月2日至16日,短短两周内,思泉新材的每股转让价格在5元和8元之间忽高忽低。

受其影响,深交所要求思泉新材就此期间内股权转让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进行说明。

公司对此表示,公司历次股权变更的转让价格系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宏观经济环境、转让方持股成本等因素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偏离公允价值。

不过,有投资观察人士告诉《港湾商业观察》,如果短期内股权多次进行转让,多少说明了公司合规及内部经营方面,或存有问题,投资者应对此应高度关注。

作为曾经的新三板公司,思泉新材的内控合规问题,的确曾引发监管提示。

招股书显示,2020年2月13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监管部一发[2020]提示040号)文件显示:2019年期间,公司与深圳市晶磁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00万元,与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960万元,合计146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12.33%,以上行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四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及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任泽明、董事会秘书郭智超对上述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任泽明、董事会秘书郭智超进行监管工作提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港湾财经出品)

标签: 报告期内 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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