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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视讯!轻松保因售“首月0元"财险套路消费者遭罚百万元

时间:2022-07-23 17:45:26    来源:大雪财经    

金融虎讯 7月22日消息,继微医保险经纪和水滴保险经纪之后,轻松集团旗下轻松保涉嫌违法一案审理终结也有了处罚结果。近日,银保监会公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轻松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称:轻松保)因存在销售安心财险、众惠财险保险产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累计被罚款100万元。同时,法人于亮、时任总经理徐烁和余海鹏三人分别被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共被罚30万元。


(资料图片)

经查,轻松保保险经纪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轻松保保险经纪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安享一生尊享版”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月0元”“轻松筹感恩回馈,年度巨献”“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等内容,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平摊至后11个月,与安心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不一致,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

二是销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简称众惠财险)保险产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2019年4月至检查进场日,轻松保保险经纪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众惠财险承保的“年轻保·600万医疗保障”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月0.1元”“首月3元”“轻松筹感恩回馈,会员日补贴”等内容,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0.1元或3元后,将剩余保费平摊至后11个月,与众惠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不一致,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

于亮在2016年12月8日至2019年2月12日任轻松保保险经纪总经理,徐烁在2019年5月13日至检查进场日任轻松保保险经纪总经理,余海鹏在2019年1月1日至检查进场日任轻松保保险经纪销售管理部和技术部负责人。三人在此期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据披露,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轻松保保险经纪提出两点陈述申辩意见,一是现场检查结束后,公司已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已对责任人员及时问责,请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应当认定为同一个违法行为,请求给予一次罚款。

经复核,银保监会认为,现场检查结束后停售涉案产品并进行内部问责不能作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轻松保保险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的违法行为和销售众惠财险保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监管要求,主观故意明显,属于违反《保险法》的同一规定,实施多次独立的金融违法行为,遵循过罚相当原则,银保监会依法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实施处罚。因此,对轻松保保险经纪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于亮、徐烁、余海鹏提出在其领导下,公司已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本人已被轻松保保险经纪内部问责,请求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复核,银保监会认为,现场检查结束后公司停售涉案产品,三名当事人被内部问责均不能作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因此,对于亮、徐烁、余海鹏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处罚决定,轻松保保险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和众惠财险保险产品中均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分别被罚款50万元。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亮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徐烁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余海鹏警告并罚款10万元。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

公开资料显示,轻松集团成立于2014年9月,旗下平台包括:大病救助平台轻松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轻松公益、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轻松保严选和医疗健康服务平台轻松健康。保险业务一直被认为是轻松集团实现流量变现的最佳途径。轻松集团自2016年底开始从事保险业务,取得保险经纪牌照后,在2016年底正式上线“轻松保”。2018年公司更名为轻松集团后在保险业务领域加码。

据了解,2020年12月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显示,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相关规定。当时通报即指出,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等保险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消保局在2022年首期风险提示中曾表示,在保险营销中,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比如,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此外,还有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或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套路,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在处罚轻松保之前,银保监会也曾就“首月0元”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出处罚。2021年11月,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因涉及用“首月X元”进行宣传造成违规,分别被罚100万元、10万元,三名高管予以警告罚款。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银保监会对微医经纪罚款10万元。时任微医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负有直接责任。对周雪警告并罚款1万元。

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银保监会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销售保险产品。

另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27日,针对市场上“轻松集团正在市场上寻求公司整体出售”的传言,轻松集团对媒体回应称,系假消息,目前公司发展非常良好,无任何相关计划。针对是否打算IPO时,回应称目前公司“业务良好,无任何打算”。(来源:金融虎)

标签: 违法行为 保险经纪 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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