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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收监管函,公司此前因年报造假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时间:2023-08-04 21:54:34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相关资料图)

近日,宜通世纪因未及时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宜通世纪于2023年4月6日晚间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号)。公司未及时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迟至2023年4月6日才对外披露。

深交所表示,宜通世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雷达财经注意到,今年6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

经查明,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均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

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钟飞鹏、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年报造假,直接误导投资者判断,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过宜通世纪,并在2022年11月4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宜通世纪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8.77亿元,公司主营业务覆盖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设备销售业务、物联网平台及解决方案以及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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