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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副总裁辞职,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麻烦

时间:2023-08-02 22:06:16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8月1日晚间,已从上交所摘牌后转入新三板挂牌的“易见3”(原证券简称为“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副总裁常椿女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8月1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资料图片)

除了高管离职,公司面临的麻烦还包括投资者索赔。

今年4月4日,易见股份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易见股份2015年度至2018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同时,公司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银行存款、应收票据,虚增收入及利润,开展虚假商业保理业务,虚构供应链预付款业务,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

此外,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而言,2021年4月30日,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迟至2021年7月6日,易见股份才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

证监会认为,易见股份披露2015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内容,构成了其中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的行为。

基于查明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易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年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披露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罚款合计1050万元。

同时,证监会对时任易见股份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冷天晴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53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一一进行了处罚。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中午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8日中午收盘还持有易见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易见股份成立于1997年,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数字科技服务。

2022年6月23日,上交所将易见股份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2年8月24日,易见股份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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