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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更换董事长,公司或因资金占用事项遭股民可索赔_环球今日报

时间:2023-06-28 20:48:19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6月27日晚间,大连热电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邵阳、董事兼总经理的书面辞职报告;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军及财务负责人李林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邵阳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沈军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李林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韩涛、李心国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选举田鲁炜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还改聘了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大连热电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早在2022年6月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和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号)。

经查明,大连热电与其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存在较为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缺乏独立性。大连热电与热电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经常发生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经查实,2021年10月末,大连热电在存煤已经满足冬季供暖期用煤需求情况下,又支付1.6亿元为热电集团购煤,实质上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1.6亿元资金,占大连热电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51%。截至2022年4月22日,热电集团已将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归还大连热电。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邵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李俊修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王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李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后仍持有大连热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连热电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4.05亿元,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成员,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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