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业 > 正文

力源科技财务造假被罚300万,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_世界报道

时间:2023-06-25 19:47:18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1日晚间,力源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经查明,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财务凭证、相关业务资料、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力源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力源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沈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裴志国,时任董事、项目部负责人金史羿,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沈学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采购部负责人林虹辰,时任董事、分管项目部的副总经理曹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截至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之间买入过该股票,并在2022年9月28日收盘持有力源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力源科技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58亿元,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同时为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

2023年一季度,力源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276.43万元,同比增长3.10%;净利润-360.02万元,同比下滑159.08%;扣非净利润-427.33万元,同比下滑289.68%。

标签: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