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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申请“摘帽”,公司拟遭处罚面临股民索赔

时间:2023-06-21 19:35:30    来源:雷达财经    


【资料图】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近日,*ST美尚公告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公告透露,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ST美尚还面临股民的索赔。今年4月10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证监会拟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王迎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510万元罚款;对钱仁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吴运娣、徐晶、惠峰、周芳蓉、季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对龙俊、石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江仁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对此,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除此之外,*ST美尚还存在股东资金占用问题。6月15日公司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6.85亿元,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亿元。

天眼查显示,*ST美尚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于2015年12月份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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