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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正面临股民索赔

时间:2023-06-20 19:57:12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资料图)

6月19日晚间,ST天顺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与新疆德润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双方联合成立项目合作公司或乙方参控股甲方下属企业,开展煤炭、贸易、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等业务的深度合作。

同时,参照天顺公司与乌鲁木齐陆港集团成立运营平台公司的模式,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运营平台公司,开展共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中欧(亚)铁路口岸,积极与沿海地区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拓展中西亚、欧洲、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的国际铁路运输业务。

此外,双方还将共同合作开发、运营煤油气铁路大宗国际物流贸易和电商大宗贸易业务;以新疆为中心东联西出,以智慧物流为核心,以供应链为引领,双方共同打造跨境电商服务业务平台等合作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ST天顺因资金占用事项或遭股民的索赔。今年4月24日公司公告称,经自查,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了解,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根据初步自查的情况,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金额约2.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买入,且在2023年4月24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天顺的受损投资者,有权利进行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

6月12日晚间,ST天顺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称,从公司业务流转过程得知,自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公司及天汇公司与第三方供应商在正常贸易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未结算已退款的货款和铁路运费,被认定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3.35亿元,同时按照公司向供应商逐笔付款的金额、付款后未发生业务的期间和一年期LPR利率上浮20%后4.38%的利率计算出占用利息金额538.45万元,占用金额及利息合计3.4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在2022年1月04日最高日占用资金余额为9731.76万元。资金占用及利息截止2023年4月24日已全部偿还。

ST天顺还解释称,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天汇公司向第三方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以锁定煤价和货量向下游客户供货。上述业务是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期间公司并不知晓控股股东与第三方供应商也存在贸易往来,且大股东资金占用是在会计师穿透后才予以确认,公司事先并不知情。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天顺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09亿元,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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