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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点:仁智股份年内跌约10%,投资者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

时间:2023-06-16 21:41:22    来源:雷达财经    


【资料图】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6月16日,截止收盘仁智股份收涨1.68%,报3.64元/股,总市值15.89亿元。不过年初至今,公司累计跌幅仍达10.34%(前复权)。

今年5月10日,仁智股份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同比增长33.76%,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57.07万元后的营业收入为1.6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6.5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4449.28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内容、金额、持续时间、较上年变化情况、确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依据。

要求说明本期新增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履约进度、交易金额、收入确认金额、付款及回款安排、与公司关联关系、业务毛利率等,并说明是否属于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的应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及判断依据。

5月19日,仁智股份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另外,仁智股份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前述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称,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8名仁智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外,新增3名投资者朱迷某等提起诉讼,涉及金额共计13.04万元。2023年2月24日,靳轶某诉讼案一审开庭,尚未判决,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靳轶某等11名投资者与仁智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涉及金额388.82万元。除靳轶伟一案已开庭且尚未收到法院判决外,其余10名投资者的案件尚未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仁智股份表示,案件中对于原告交易决策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损失因果关系的认定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索赔人数、索赔金额以及公司最终应承担的赔付金额尚无法预估,对证券虚假陈述期间的投资者(包含尚未起诉的投资者)可能赔付的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暂未计提预计负债。待法院判决后,将根据届时判决结果确定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待法院判决后,将根据届时判决结果确定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据悉,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因系仁智股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入账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披露资金拆借等违规事项,故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起诉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赔偿投资损失。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2020年9月21日仁智股份收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 10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 3 号),亚太会计师也收到处罚,目前案件已开庭,诉讼有效期仅剩3个月了。凡是在2017年3月1日到2019年4月25日买入过,并在2019年4月25日收盘时持有仁智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仁智股份成立于2006年,位于浙江温州市,注册资本4.12亿元,公司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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